台州画册印刷|关于举办首届台州市教育系统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的通知

分类:投稿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整理 发布时间: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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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分局)和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直高校:

为深入学习习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意见》,展示我市教育系统美术、书法创作能力,提高全市师生美育水平,陶冶美德情操,增强民族情感,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台州市教育局、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拟定于9月份在椒江联合举办首届台州市教育系统美术书法作品展。现将《首届台州市教育系统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积极组织参展。

台州市教育局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2月1日

首届台州市教育系统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习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意见》,提高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美育师资水平,促进美育师资队伍均衡发展,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美育教师队伍,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美德情操,培养深厚的民族情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高雅的生活情趣,为实现台州教育强市、文化强市和“一都三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台州市教育局、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特制定首届台州市教育系统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呈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书画艺术创作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展现我市教育系统艺术教育水准、师生精神风貌及校园文化建设成就,推进素质教育。

二、主办单位:

台州市教育局

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协办单位

台州市美术家协会

台州市书法家协会

台州市教育系统书画协会(筹)

台州书画院

台州市文化馆

台州市图书馆

四、组织机构

成立首届台州市教育系统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组织委员会,组委会全面负责领导重点作品加工、展览的筹备和展出的各项工作。组委会下设首届台州市教育系统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办公室,负责重点作品加工和展出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县市区和高校相应成立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组委会及办公室,负责各单位的发动、作品加工、作品征集、评选和上送展览作品等各项工作。各县市区、高校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组委会及办公室组成人员,报首届台州市教育系统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组委会备案。

五、举办参加首届台州市教育系统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重点作品的创作、集稿、加工、评选推荐

(一)动员全市教育系统美术书法专兼职教师和有特长教师、在校大中小学生进一步深入生活,积极创作,力争在较短时间发挥艺术潜能,出精品,并从中发现艺术新人。

(二)组织重点创作骨干教师写生采风。

(三)组织全市重点作品创作稿观摩会。

(四)举办重点青年教师骨干研讨、评议、加工。

(五)组织市美协、市书协专家赴各县市区指导。

(六)邀请省级以上著名书画家来台交流指导。

六、评审委员会

本届展览由组织委员会聘请专家组成总评委会和各组别评审专家组,评委会负责展览的入选获奖评选。为保证本届展览的阳光评审,设立“监审委员会”。

七、展出方式、规模和展出时间、地点

(一)展出方式:首届台州市教育系统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集中台州书画院1、2两层,台州文化馆,台州市图书馆地下层展厅及市民广场同步展出。

(二)展出作品数量(约610件),其中教职工作品约250件,大学生作品约60件,中学生作品约(普高、职高、初中)100件,小学生作品约200件(各类别画种和书体数量不限,由各评审专家组及总评委会最终决定入选获奖作品)。

(三)首届台州市教育系统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的获奖数量由展览组委会确定。

(四)时间安排:

1、收件时间:2016年7月8日----10日

2、评选:2016年7月11日——12日

3、布展:2016年9月1日——7日

4、作品展区分布:教职工作品在书画院,大学生作品在文化馆、中小学生作品在图书馆地下展厅及市民广场

5、展览开幕时间:2016年9月10日

(五)仅接受以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高校为单位的作品集中送件。送件地点:台州市体育中心地下室。

作品收件联系人:

教职工作品:教育工会周晓慧,联系电话: ;

大学生作品:高教处郑米生,联系电话: ;

中小学生作品:基教处朱伟荣,联系电话: ;

艺术设计作品:职成教处林健文,联系电话: 。

(六)各单位送件数:

1、教职工组:临海市、温岭市各送70件,其他县市区各送50件,各高校教职工作品送件数不限。

2、大学生组:各高校送件数不限。

3、中学生组:临海市、温岭市各送30件,其他县市区各送20件。

4、小学生组:临海市、温岭市各送40件,其他县市区各送30件。

八、参展作品要求

(一)参展对象:台州市教育系统全体教职工、大学生、中小学生(包括民办学校师生及社会办学机构师生)均可参加;特邀我市教育系统(含曾经在教育系统工作过)资深书画家参加。

(二)每位作者每个画种每个书体只可展出一件作品。

(三)送展作品一律填写标签和一式三份的作品清单,逐项用楷书填写清楚,标签,清单由展览办公室统一印发。

(四)美术作品送展的规格。

1、教职工组与大学生组

(1)中国画作品要求:作品装裱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作品需装裱在硬板上,硬板制作必须平整、结实,不易变形,作品托裱必须结实不易破裂。作品背面粘贴标签。也可收装轴作品。

(2)油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作品须有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均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画面背后粘贴作品标签。

(3)版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20厘米(宽)。不展出版画原版。须装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每幅作品应粘贴作品标签。

(4)水彩、粉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50厘米(宽)。水彩画需装镜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背后粘贴作品标签。粉画作品须装镜框,考虑到粉画的特殊性,可用玻璃作镜面,镜上须粘贴纸胶带,作品背后粘贴作品标签。

(5)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00厘米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下。材料包括:青铜,铁,木材,石材,不锈钢。特殊需要可用树脂材料,易碎易折损材料限用。不宜采用声、光、电等条件。贴统一标签。

陶艺作品最大边尺寸在150厘米以内,重量在100公斤以下。贴作品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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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综合画种

综合材料绘画、壁画、漆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00厘米(高)×200厘米(宽)×10(厚)。作品须自行装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画面背后粘贴标。

漫画作品需装框,尺寸不得超过120厘米×80厘米,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画面背后粘贴标签。

连环画、插图、剪纸作品需装框,作品须装在一个镜框中,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台州画册印刷,不得使用玻璃。连环画作品要有内容提要,每件作品不少于10幅,插图不超过5幅。每幅作品尺寸不得超过50厘米×40厘米。每幅作品要附文字说明,文字须编排处理并粘贴在作品上。粘贴作品标签。

(7)艺术设计

环境设计、工业设计作品含已建成作品和设计方案,产品开发设计和产品造型设计。作品规格:设计作品的图片要求实景(或实物)照片或效果图,可附平面和立面图及说明文字,展览接受模型(或样机)。作品要求统一在一个镜框内装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镜框尺寸不得超过120厘米×120厘米,画面背后粘贴标签。

平面设计作品征集要求:作品需打印图片,图片须装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尺寸不得超过120厘米×80厘米。作品背后粘贴作品标签。

工艺美术作品类别:参展作品应该是“实用性”与“艺术性”、“概念性”的有机融合。入选作品必须为实物样品,同时提交一份1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建议的用料和材质详细说明、产品的规格也须一起呈交。

2、中小学生组

(1)中国画作品要求:作品尺寸不得超过宣纸4尺整张。作品需装裱在硬板上,硬板制作必须平整、结实,不易变形,作品托裱必须结实不易破裂。作品背面粘贴标签。也可收装轴作品。

(2)版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全张纸(108*79)。不展出版画原版。须装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每幅作品应粘贴作品标签。

(3)水彩、粉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全张纸(108*79)。水彩画需装镜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背后粘贴作品标签。粉画作品须装镜框,考虑到粉画的特殊性,可用玻璃作镜面,镜上须粘贴纸胶带,作品背后粘贴作品标签。

(4)儿童画或实验性作品,形式不限,作品尺寸不得超过全张纸(108*79),须在平面板材上装裱,如用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每幅作品应粘贴作品标签。

(5)立体造型美术作品(含各种材质、表现形式)尺寸不限,需考虑展示效果相应的装裱形式。

(6)艺术设计

平面设计作品征集要求:作品需打印图片,图片须装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尺寸不得超过120厘米×80厘米。作品背后粘贴作品标签。

(五)书法作品送展的规格

1、教职工组与大学生组

(1)书法作品:书体不限,形式不限,横竖不超过250cm(包册页、手卷等)。

(2)篆刻作品:每件印蜕4——8方,并附2个以上边款拓片,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必须自行粘贴成印屏。印屏一律竖式,规格统一为高68厘米,宽45厘米。

(3)每件作品务必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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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小学生组

(1)书法作品:书体不限,形式不限台州画册印刷,尺寸不超过6尺整张宣纸(包册页、手卷等)。

(2)篆刻作品:每件印蜕4——8方,并附2个以上边款拓片,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必须自行粘贴成印屏。印屏一律竖式,规格统一为高68厘米,宽45厘米。

(3)每件作品务必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3、所有书法篆刻送件作品不需装裱,由评委会评定后,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返回作者按要求装裱,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送件参加展览。

(六)所有带镜框的教职工美术作品由作者在装框前拍摄高清电子图片(供出版画册用,必须达到印刷用的图像),在送件时一并提交,书法篆刻作品由主办单位统一拍摄。

九、展览费用

(一)首届台州市教育系统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办展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

(二)本届展览的所有作品不收取评审费和送退件费。

十、宣传出版

(一)首届台州市教育系统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征稿通知发出后,各县市区教育系统成立展览组委会在相关网站广泛宣传,进行创作发动。

(二)出版《首届台州市教育系统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作品集》(分教职工、学生作品选集两册)。

(三)首次展览后,根据各县市区场地条件,选择部分作品赴各县市区巡展。

十一、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一)首届台州市教育系统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各县市区展览组委会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送展作品的安全。

(二)作者应对送展作品办理保险手续,保险费自理。没有办理保险的,作品损坏由作者自负。

(三)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四)凡涉及抄袭他人作品及假冒画种仿真印刷品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五)由主办单位向入选及获奖作者颁发入选证书、获奖证书。

十二、参加首届台州市教育系统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的选送作品作者,需确认并遵守本实施方案的各项规定。

附件:1.首届台州市教育系统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组委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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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台州市教育系统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览组织委员会

2016年1月

附件1:

首届台州市教育系统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

组委会名单

主任:戴冠福

副主任:童文兴、张江、郑志军、章正杰、林鉴兵、邱小方

委员:陈良玉、俞卫东、李敏文、郑米生、李昌官、叶熙钊、周绍斌、王波、郑士龙、卢忠足、金树立,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高校分管领导。

首届台州市教育系统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主任:林鉴兵(兼)

副主任:俞卫东、郑米生、高琼刚、朱伟荣、郑士龙

成员:周晓慧,各县市区教育工会、教育科专职干部各一人,各县市区美术书法专兼职教研员、高校各一人。

办公室下设三个组

教职工组

组长:俞卫东

副组长:郑士龙

大学生组

组长:郑米生

副组长:郑士龙

中小学生组

组长:朱伟荣

副组长:郑士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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