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投稿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整理 发布时间:2023-02-16
连日来,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奥运元素广告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存在销售商品未经授权印制“冰墩墩”,防止经营者利用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元素进行商业广告宣传,从严从速推进奥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在义渡商贸城,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执法人员对36家经营户销售的装饰品、服装、五金和食品进行“地毯式”排查,未发现销售北京冬奥会标志“冰墩墩”以及利用奥运元素进行商业广告宣传和在商品上印制“冰墩墩”。
检查中,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科长陈丽向经营户宣传“未经授权在商品上印制‘冰墩墩’,属于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侵犯行为”等内容。
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还组织执法人员到新世纪百货、永辉超市、沃尔玛等大型商场进行了检查,着重检查是否有在未经授权情况下,使用五环标志等奥运会标志、微标等进行商业广告宣传。
“‘冰墩墩’是经过商标注册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商品都不得印制‘冰墩墩’,以及利用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元素进行商业广告宣传。”陈丽介绍,有不法商家通过采取“隐性营销”,在未获得奥运会赞助商资格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品牌与奥运会建立联系,从而利用奥运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自己的品牌进行营销广告宣传,使普通消费者误认为与奥林匹克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
如有不法商家的违法经营行为,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将立案查处,维护商标图文持有人合法权益。
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告印制广告印制,接下来将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等方式,在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持续开展奥运元素广告执法检查行动,突出检查利用奥运元素进行“隐性营销”,宣传普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相关知识,提升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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