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包装盒印刷|惠州市富华联合共创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分类:投稿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整理 发布时间:2023-05-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惠州市富华联合共创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惠州市富华联合共创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西坑工业园38号2号厂房一楼

环评机构:

东莞市利加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惠州市富华联合共创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西坑工业园38号2号厂房一楼,主要从事一次性可降解塑料餐具、一次性纸质餐具和、塑料包装盒包装纸箱的生产,年产一次性可降解塑料餐具15000万个、一次性纸制餐具8000万个、塑料包装盒15000万个、包装纸箱250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员工生活污水依托惠州市泰明实业有限公司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纳污管网,进入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有组织:项目制片、打样、吸塑、注塑工序会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5非甲烷总烃特别排放限值惠州包装盒印刷,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25m排气筒排放标准值:******�量纲);项目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同时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表2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Ⅱ时段排放限值。

无组织: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有总VOCs、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其中总VOCs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中的二级新改技术改造项目厂界标准值(标准值:20无量纲)。项目厂内无组织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表3厂区内无组织VOCs排放限值。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水口料、不合格品、废钉线,其中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一次性纸制餐具)、不合格品(一次性纸制餐具)和废钉线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边角料(一次性可降解塑料餐具、塑料包装盒)、水口料(一次性可降解塑料餐具、塑料包装盒)和不合格品(一次性可降解塑料餐具、塑料包装盒)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原料桶、清洗废水、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5、环境风险: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故障,导致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和锡及其化合物未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惠州包装盒印刷,造成废气在车间内和项目周边的浓度增大,影响员工和周边环境,应落实废气治理设施的设置和运行,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定期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检修。

公众参与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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