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册印刷对图片的要求|关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宣传画册制作服务项目询价的公告

分类:投稿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整理 发布时间:2023-01-09

根据福州市和连江县签订的2022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上级部门关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有关工作要求,我县需制作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画册作为省级预审迎检材料。我局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画册制作项目画册印刷对图片的要求,现就该项目公开向社会征集预算报价,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企业参与提供本项目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连江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画册制作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内容:

前期我局已完成画册总体拍摄方案撰写、照片拍摄、照片选择等工作。现需要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福州市连江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技术报告》等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对照片开展排版、印刷成册等工作。

三、资质要求: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经营范围应包含:广告设计、制作。

四、制作要求

1.成品规格:尺寸420*285,内页180P

2.画册设计:画册设计需创意独特画册印刷对图片的要求,与环保理念相吻合

3.初稿制作:初稿硬壳精装30本

4.工艺要求:封面硬壳锁线精装,四色印刷,图片做凹凸UV;内页图片局部凹凸UV,文字部分做烫金。

5.画册数量:成品200本(不含初稿)。

五、价格控制要求

本次报价金额应不超过4万元。其中包含画册编辑、排版、印刷200本彩胶装画册、提供画册制作相关咨询服务等费用,否则按作废处理。

六、报价文件要求:

1.询价供应商报价函、项目报价单(含项目编制、交通费、税费、管理费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盖章密封送达递交地点,递交报价时同时递交“资质要求”中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密封。

2.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月9日9:00--2023年1月11日18:00分期间提交。

3.中标后10天内完成画册排版编辑和初稿制作以及200本成品交货。

4.本公告目的仅为连江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

工作宣传画册制作服务项目费用提供参考使用。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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