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投稿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整理 发布时间:2023-04-14
泉州市登峰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品生产迁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开发区环保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市登峰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品生产迁建项目建设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0年6月23日—6月3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市登峰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品生产迁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泰路133号3栋1楼1-1号。
三、建设单位:泉州市登峰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众创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泉州市登峰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筹建泉州印刷包装公司,总投资300万元,位于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泰路133号3栋1楼1-1号,租赁泉州市坤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总建筑面积480m2。项目年产印刷品2020吨(拷贝纸印刷品260吨/年、胶版纸印刷品800吨/年、木浆纸印刷品960吨/年)。公司职工60,不住厂,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排放。
2、大气环境:
项目印刷、擦拭工序应在密闭车间进行泉州印刷包装公司,有机废气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废气处理设施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引至屋面排放,有机废气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1排放标准限制要求;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2表3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的表A.1限值要求。
3、噪声环境:
对主要噪声源设备应采取有效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废活性炭、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应配套专门的贮存场所,严格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相关规定分类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处置。油墨空桶、油墨稀释剂空桶、油墨清洗剂空桶应配套专门的贮存场所,集中收集定期由供应商回收。纸张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出售有关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七、公众参与
无
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未硬性规定环境影响报告表必须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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