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投稿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整理 发布时间:2023-03-23
为深入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有效控制
广告、印刷、汽车维修行业
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
切实改善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我市中心城区开展
广告印刷汽车维修行业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由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组牵头,袁州区、宜春经开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联合执行,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通过采取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末端治理等全过程污染防治措施,有效降低广告、印刷、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对我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的影响。
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负责人实地参观环评达标汽修企业车间
整治
对象
●宜春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有喷漆、烤漆工艺的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和三类汽车维修经营户;
●有油墨喷墨(绘)的广告、印刷单位。
整治
要求
源头控制:
汽车维修单位使用的涂料必须符合《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9-2009)的规定,限制使用溶剂型涂料,鼓励使用水性、高固体份、粉末、紫外光固化涂料等低VOCs含量的环保型涂料;广告、印刷单位禁止使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油墨、胶粘剂。从源头减少原辅材料的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实现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目的。
有喷漆、烤漆工艺的汽车维修单位和有喷墨(绘)的广告、印刷单位必须建设封闭的喷漆、烤漆房和喷墨(绘)房,并配备有机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中心城区范围内达不到环保要求的有喷漆、烤漆工艺的汽车维修单位和有喷墨(绘)的广告、印刷单位进行严格整治,对经整改仍达不到环保要求或治理无望的予以关闭。
更新改造:
有喷墨(绘)的广告、印刷单位和有喷漆、烤漆工艺的汽车维修单位要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实施改造,安装有机废气处理系统,有机废气处理效率不低于90%(由厂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喷墨和喷漆、流平、烘干作业必须在安装了无组织废气收集系统的封闭车间内进行。
广告、印刷、汽车维修单位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必须与产生有机废气的生产工艺同时运行,不得停运。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喷枪应密闭清洗,产生的有机废气应当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等方式处理达标排放。
规范管理:
广告、印刷、汽车维修单位要每月记录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料名称、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购入量、使用量和输出量等信息。
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保持密闭,使用和操作要在封闭空间中进行,并做到随取随开,用后及时密闭,以减少挥发。
广告、印刷、汽车维修单位要加强有机废气处理系统的保养维护,并每日记录主要操作参数,做好过滤材料的更换和处置记录。记录材料保存至少三年以上,以备核查。
整治
现状
2018年4月下旬,袁州区、宜春经开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四区”)已组织相关部门和街道广泛开展宣传动员。
截止4月30日,宜春市运管局和袁州区运管所共排查中心城区一、二类维修企业89家,共有烤漆房42个。袁州区运管所对未取得环评烤漆房维修企业下发整改通知,督导企业限时整治到位车身广告印刷,在5月底对未完成烤漆房环评的关停烤漆房。
5月22日起,宜春市、区两级运管部门开始集中整治,对42家有烤漆房的企业再组织检查,共查封烤漆房34家,在整改6家,取得环评的2家。
6月29日,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大气污染防治第二督查组组织召开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现场座谈会车身广告印刷,中心城区38家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负责人参会并实地参观环评达标汽修企业。
7月中旬前,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还将组成联合检查组不间断对各地广告、印刷、汽车维修单位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对各地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
打赢蓝天保卫战
要靠你、我、他(她)
以上内容来源于用户投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侵权,联系我们进行删除!